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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藻外語大學街頭舞蹈社組織章程

The Constitution of Hip Hop Club of Wenzao Ursuline

University of Languages

827月訂定

9576修正通過

96621修正通過

9877修正通過

10281日修正通過

第一章  總則

第一條   本社定名為「街頭舞蹈社」〈以下簡稱本社〉。

第二條   本社宗旨為提供文藻同學一個正當良好的學習場所,避免同學位學習熱門舞蹈而涉足不良場所,並藉由練習舞蹈而紓解生活及課業上的壓力,鍛鍊強健的體魄,表現文藻同學的青春、活力。

第三條   本社隸屬於課外活動指導組,並接受其指導。

第四條   為使本社運作有所依據,並且確立學習的目標及方向,而成立本章程。

第五條   本社之任務如下:

一、提倡校內社團活動之運動氣氛

二、發揚正確嘻哈街舞文化

三、推展街舞文化之活動並舉辦社區服務

 

第二章  組織

第六條   本社以社員大會為最高決議機構,平時授權於核心組織以行其職。

第七條   本社核心組織由社長、副社長及各組負責人組成,有決策之權力,及推動社務之義務。

第八條   本社聘請指導老師一名,負責舞蹈教學,並指導社務。

第九條   本社社長、副社長及各級幹部須經由社員大會三分之二出席選舉通過後,再呈報學校核准任命。

第十條   本社社長、副社長及各級幹部須參加社團滿一年、具有工作服務熱忱,及有領導能力者方可被提名為候選人。

第十一條 社長、副社長之辭呈須經由社員大會三分之二出席,表決同意後方 可執行。

第十二條 各級幹部之辭呈須經由社長、副社長同意後方可執行。

第十三條 核心組織若未盡其職時,可由四分之一以上社員連署提請召開臨時會議罷免之,而後由其組員代理其職務。

第十四條 社長可聘請對熱舞有研究者為顧問。

第十五條 本社組織系統請見附件一。

 

 

第三章  各幹部之職權

第十六條 社長:

1、為社團之領導者,領導各組及組員。

      2、為社團之負責人,負責社團之一切事務。

    3、監督本社之幹部工作之執行。

    4、和指導老師之溝通協調。

    5、本社相關重大事務之最高決策人。

第十七條 副社長:

1、協助社長推展社務。

2、為社長之代理人。

3、負責社團點名及請假手續。

4、負責開會通知之事宜。

第十八條 活動組:

1、負責輔導社團內舞蹈教學,帶動社團內舞蹈學習風氣。

           2、策劃並執行社團相關活動。

           3、活動公假及計劃書繕打之事宜。

第十九條 公關組:

1、負責校外聯繫。

2、廠商及外賓接洽事宜。

3、宣傳之主力。

第二十條 文書組:

1、本社各項會議紀錄之整理及保存。

2、本社大型會議記錄之簽到。

3、通訊錄及文宣海報之製作。

第二十一條 總務組:

        1、掌管本社財務的收入及支出。

        2、負責社團財產物品的採購維修等事宜。

第二十二條 資訊組:

        1、社團相關網站家族之維護及更新。

        2、活動照片影片之拍攝。

第二十三條 器材組:

        1、社團音響之保管。

        2、負責社團練習、活動場地之借用。

        3、社團大小活動之器材搬運。

 

第四章  社員

第二十四條 凡本校對街舞有興趣且願意遵守社團章程之同學,經報名甄選後皆

可參加。

第二十五條 本社社員有以下權力:

一、有選舉、罷免及被選舉權。

二、社員可不定期收到與舞蹈相關資訊、報導。

三、本社社員有以下義務:

    參加社團各項活動之義務。

    服從幹部會議及社員大會所通過之決議。

    推廣校園習舞風氣。

    社課上課全勤者可頒發全勤獎以示鼓勵。

    凡社員不得無故不參加社團活動,如因故無法參加時應依社團請假辦法辦理。

    凡上社時間,須穿著寬鬆、吸汗、合宜、透氣之運動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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